转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各一周内进行。考虑到各校教学进度安排的差异,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。转学时按同级互转的原则,既省级示范对省级示范,市级示范对市级示范,一般中学对一般中学,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接收不同级学校转来的学生。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,转入学校要在班额有空缺的情况下才能接收。如要求转入同级的示范高中班级学额已满,应转到一般中学。同一城区不转学。
申请材料:
符合以上规定的,持转学证、学籍表、电子学籍表等相关手续,由转入学校签字盖章,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,到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。
转学籍的相关手续:
获得转入学校肯定答复后,先去学籍所在学校开转学联系单,转入学校盖公章认可后,凭这张单子去原学籍学校具体办理手续,主要是下列手续材料
1、结算书簿代办费
2、健康卡
3、接种卡
4、学生学籍卡复印件(原件是留在原学校存档的,复印件上盖转出学校的教导处章就可以了,盖公章也可以,).